深化医疗保障改革 切实减轻就医负担(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
章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医疗保障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纵深推进医疗保障改革。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群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持续发挥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巩固提升住院和门诊保障水平,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要围绕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增强医保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公平性,有效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助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要高标准、高起点谋划医疗保障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基金监管体制等改革,着力破解医保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
要树立系统思维,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用好医保目录准入、招标采购、支付机制等政策工具,进一步调节医疗服务供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医药创新等,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推动医保大数据广泛应用于医药价格监测、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等,实现从“有数据”“用数据”到“有好数据”“用好数据”的转变。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
记者: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如何抓好全会部署的改革举措落实?
章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医疗保障领域重大改革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系统谋划,推动医疗保障改革,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
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建立“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里的“1”即构建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核心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3”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N”即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工会职工互助等其他保障力量发挥作用。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城乡非就业居民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二是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落实参保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健全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加快推动实现跨省共济使用。
三是完善医保运行管理机制。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地级统筹,积极稳妥推动省级统筹。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长效筹资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基金预算,加强基金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深化智能监管系统落地应用,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机制和“监管到人”机制,坚决防范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四是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面推开按病组或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赋能医疗机构发展。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医药集采“扩围提质”,力争今年年底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5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