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后正式施行织密信息安全“防护网”(2)
为应对网络安全形势,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从《国家安全法》明确建立国家安全审查与监管制度和机制,到《网络安全法》确立了网络安全审查的主要客体与主体,中国一直在努力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桂畅旎认为,此次《办法》落实对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最新要求,是中国依法治网的具体发展和生动体现。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周辉看来,《办法》的有效落实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积极协作,既要有监管部门依法严格履职,也要有关键基础设施提供者、网络平台运营者主动合规,还需要社会公众的舆论参与和监督。(记者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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