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可减个税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3-28 18:09:03
浏览

小字号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王震)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就政策落实问题答记者问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

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责编:王震、高雷)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四部门: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等领域投资合作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申佳平)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为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 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明天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填报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车柯蒙)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正式发布。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