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将于今年4月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2)
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不得以会议审议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关审批。要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产。同时,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要积极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建设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发挥好政府投资工程典型示范作用。
根据安排,治理行动将分为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15日)、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12月)、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稳步开展。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并于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责编:王仁宏、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