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联合14家行业协会共同倡议: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孙博洋)记者中消协了解到,25日,中消协联合14家行业协会,共同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
确立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积极抵制过度包装等行为,既需要消费者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也需要经营者在供给侧发力,向社会提供有利于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商品和服务。
据了解,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中有关“反对浪费”“避免过度包装”的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工作部署,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快递协会、中国质量协会、中国电子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等14家主要行业协会,共同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倡导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市场供给更高质量、更加绿色环保低碳的产品;倡导消费者在个人和家庭消费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遇到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主动投诉举报。
据了解,此次发出的倡议共分为9个方面:
一是,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九条“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等法律规定。
二是,认真学习理解党和国家提出的“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要求,树立绿色低碳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反对浪费、特别是反对过度包装等具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是,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其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确保标准实施时整改到位。在消费人群多、季节性强、情感因素大的月饼、粽子等食品上,提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品回归产品本身的属性。
四是,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重内在品质,树品牌形象,根据商品的特征和品质要求,做到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用料适度。在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有毒、有害、难降解、难处理、挥发性强的物质的使用,降低废弃物产生,主动披露产品的能效、水效、环境绩效、碳排放等信息。
五是,探索建立包装循环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提倡简约而不简单的商品包装新观念。积极研发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的包装新材料,积极推广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积极采用可回收、易处理、易降解、可再利用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