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稳步落地(锐财经)
4月2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将密切协同,推进这一制度稳步落地。
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介绍,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是主体部分。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加上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对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12.6万亿元,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参加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职工有7200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
李忠表示,与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共同缴费相比,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三个特点。
政府政策支持。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支持,鼓励参保人积极参加。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作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自愿。先有基本再有补充,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
起步阶段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为了方便参加人轻易熟悉政策、轻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说。
参加条件比较简单。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0.3亿人,其中在职人员不论是什么就业形态,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参与方式比较灵活。在参与程度上,参加人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会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开户比较简便。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
投资比较便捷。参加人可以根据不同偏好,自主选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还可以短期中期长期组合,这些操作都可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和机构。
领取方式比较灵活。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围绕个人养老金制度,多个部门表示正推进相关工作。李忠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