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先立后破”如何“立”?两部门最新解读来了(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5-30 16: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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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新能源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为推动我国新能源技术创新水平,《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前沿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国家级新能源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加大基础理论研究投入,提前布局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的研究。为推动新能源实现产业和技术升级,要推进新能源产业实现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并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升级。加大对新能源产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升级支持力度,实现新能源产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技术和新产业链发展,实现产业链全生命周期闭环式绿色发展;推进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推动关键基础材料、设备、零部件等技术升级。

二是保障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了保障新能源产业的安全稳定,实现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依照新能源产业链分工对供应链上下游实施科学统筹管理;增加新能源扩产项目信息透明度,增强设备、材料企业对产业供需变化的响应能力,防控价格异常波动,增强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为了规范新能源产业发展秩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加强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要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新能源产业规划,落实光伏产业规范条件;要遏制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及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的做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三是提高新能源产业国际化水平。全球新能源产业合作与竞争不断深化,但我国新能源产业在知识产权、标准和认证的国际认可程度仍然不足,因此《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全球布局,形成达到国际先进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的计量、检测和试验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新能源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高计量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水平,提升我国标准和检测认证机构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保障发展用地用海需求 加大财政金融手段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此,《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一是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为了保障新能源大规模开发的合理空间需求,需要加强空间规划之间、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实施方案》提出,应完善新能源用地、用海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能源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还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布局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此外,为了规范各地的土地使用税费征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应严格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征收其他费用。

二是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我国土地资源较为紧张,尤其是中东部地区,新能源项目应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资源。《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不得突破标准控制;同时通过技术进步节约用地,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用地节约集约化程度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为了最大程度减少对海岸线的占用和影响,《实施方案》还提出,要优化调整近岸风电场布局,鼓励发展深远海风电项目,同时规范设置登陆电缆管廊。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