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性近视逆转”“今天矫正,明天上班”……一批虚假违法近视防控广告典型案例被集中曝光(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5-31 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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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予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烛龙明目护眼贴进入多家校园,经大量学生验证,双眼清晰,视力改善,惊喜不断!”等内容的烛龙护眼贴广告,并使用“中草药”“中医原理”“纯中药成分”等用语以及中草药配图。涉案产品无药品注册证书,但在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以及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壹视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成都壹视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在无事实依据和科学根据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多功能哺光仪 每次三分钟孩子不近视 快速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广告用语;在“多功能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 快速有效 安全智能 ”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2年2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