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任务完成99.6%
人民网北京6月23日电 (黄盛)国务院国资委在22日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巩固深化推进会。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表示,近年来,各地、各中央企业通过移交地方、资源整合、关闭撤销、重组改制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为99.6%。
据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改革的四种方式:移交地方、资源整合、关闭撤销和重组改制。据统计,截至目前,完成相关改革任务的国资系统监管企业所办医疗机构中,移交地方政府506个、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978个、引入社会资本改制440个、关闭撤销591个,航天科工、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石油等54家中央企业和山西、江西、河南等23个省(区、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翁杰明表示,各地、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四个巩固”。即:巩固改革成果,稳妥有序推进扫尾工作;巩固整合效果,做强做优医疗健康集团;巩固政策支撑,支持国企医院高质量发展;巩固思想基础,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虽然目前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已经超过99%,但仍有个别医疗机构尚未完成,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翁杰明表示,要进一步聚焦关键环节,抓住主要矛盾,强化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各国有企业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时限,主动加强与接收方、地方政府沟通对接,确保在今年完成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收尾工作;二是深化自查整改,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回头看”检查;三是加强督促考核,国务院国资委继续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对改革未完成、进度缓慢的企业,视情况予以扣分,地方国资委可参照执行;四是确保依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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