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达人别变“逃税典型”这些税法底线触碰不得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6-30 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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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网络主播因偷逃税被罚。

6月30日,网络主播范思峰被曝在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以直播带货方式取得销售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67.8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00.56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范思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通知,为网络主播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明确网络主播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有关部门第一次为网络主播敲响依法纳税的“警钟”。

早在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发布者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也要求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虚假申报、虚构业务 转换收入逃税被查

近年来,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网络主播偷逃税的反面案例却时有发生。

2021年底,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案件的处理情况。经查,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薇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事后,薇娅丈夫董海峰发表长文致歉,表示其聘用了所谓的专业机构进行税务统筹合规,但后续发现所谓合法合规的税务统筹均存在问题。

不止薇娅,近两年,因偷逃税被税务部门处罚并曝光的网络主播还有不少。

带货达人别变“逃税典型”这些税法底线触碰不得

策划:车柯蒙 设计:王远希

记者梳理部分税务部门曝光的典型案例发现,隐匿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设立公司虚构业务,将直播佣金转化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是网络主播偷逃税常见的手法。

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来自坑位费、带货收入分成、打赏、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年应纳税额超过96万元将适用最高45%税率。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扣除成本费用等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且税率最高为35%。若网络主播通过违法转换所得性质,会减少税收。

网络主播为何成为偷逃税“重灾区”?在业界专家看来,直播带货等网红经济快速兴起,其复杂的业务形态、盈利模式、劳务关系等,给行业监管带来考验。税务部门依法对网络主播偷逃税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是对违法者的一种警示,更是对网络直播行业的治理和规范,有利于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为守法者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逃税难逃法网 税收大数据勒紧监管缰绳

近年来,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已经成为常态。

主播逃税为何难逃法网?从已曝光的案件中可以发现,不少案件都是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线索后,税务部门依法对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检查后被查实的。

“税收大数据”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从广州税务部门制作的留抵退税“体检评分表”中可以略见一斑。

“不法分子通常通过隐匿收入、虚开虚增、虚构条件、虚假申报等方式骗取留抵退税,甚至出现团伙式、跨区域造假,形成一条涵盖上中下游企业的完整违法犯罪链条,手段很隐蔽。”广州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运用算法模型涵盖的具体指标和分析维度,税务部门可对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发票、货物、报表等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