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慧眼”赋能法律监督(法治头条)(2)
2021年11月,最高检确定湖北省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为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四地检察机关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路径探索。
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但行政执法涉及面广、案件数量大、专业性强,怎么破解其中的发现难、移送难、监督难?作为第一批研发创新基地中唯一一家省级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造出了政务数据云监督,让监督线索“自动上门”。
去年12月,模型从行政执法部门共享的103万件行政执法案件中推送了一条线索:余某亮在长江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检察机关迅速督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挖出了以余某松、余某亮为首多次在长江相关江段“采、运、销”涉砂作案的犯罪团伙。
“模型的数据来源于省检察院数据治理平台接入的全省42个执法领域3000多个单位的执法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能通过多维度的数据比对、关联、碰撞、筛查,推送监督线索。”该院检察官介绍,模型应用以来,通过线索推送,共建议移送案件4823件,公安机关立案3968件。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如今越来越多的检察院通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围绕服务大局的热点焦点、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公共利益的弱项短板,促进法律监督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破产财产分配中劳动债权优先,本来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实践中却有人“钻空子”虚构劳动债权套取财产分配。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陆续发现多家公司涉虚假劳动债权线索24件,已提出监督意见12件,移送犯罪线索3件,剔除虚假劳动债权327万元,有效维护了真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黄美媚对此印象深刻:“检察监督装上‘数字大脑’,可以更好推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监督质效上看,用好大数据为检察监督按下了‘快进键’。”
既要唤醒内部“沉睡”数据,也要打通外部数据壁垒
数字检察能普及到广大基层检察机关吗?
“大数据面前机会均等,谁都可以先行一步。”在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事实上第一个针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大数据监督模型恰恰不是出自发达的一线城市,而是出自位于山区、经济相对欠发达、政法编制仅40人的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检察院。
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因其便捷、高效、跨地域等特征,成为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首选,但在实践中却有一些被执行人,利用规则漏洞“钻空子”。为此,松阳县检察院就以司法拍卖平台的社会数据资源为基础,结合发现的问题制定拒执类、程序性监督规则,实现了以数字化手段对问题的精准发现。
如今该模型已在浙江全省共享并推广。截至目前,模型从浙江全省34万份网拍数据中筛查出程序性监督线索3636条,制发纠正型检察建议478件,促进法院个案纠正的同时,推动法院网拍公示规范化。
不过,在各地探索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比如数据壁垒就是必须破除的堵点,否则数字检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解决这个问题既要唤醒检察机关内部“沉睡”的大量数据,还要打通外部数据壁垒,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放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