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产品迎“风口”(2)
今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明确通过发行REITs等方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要求。据悉,自我国基础设施REITs正式上市交易以来,试点早期限定于交通设施、市政工程、污染治理项目、仓储物流新基建、产业园区等特定领域。此次扩围到保租房领域,业内实际早有预期。从国际上看,租赁住房长租房一直是REITs重要的底层资产类别。
预计,在国家鼓励的情况下,保障性租赁住房会成为公募REITs市场中的大类资产,受到REITs投资人的欢迎。
推动REITs市场发展
在当前稳增长、防风险的背景下,积极推动REITs市场发展意义重大。
目前,我国REITs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市场初具规模。截至目前,已有14只基础设施REITs完成发行,共募集资金541亿元;截至6月30日,已上市12只REITs总市值为530亿元,整体较首发收涨24%;平均日均换手率1.93%,流动性高于日本和新加坡等成熟市场。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证监会创新性地采取“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模式,启动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在市场培育、项目推荐、审核注册、信息披露、日常监管等方面构建了制度性、机制性安排,保障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光华思想力”REITs课题组测算,中国公募REITs市场规模将达到4万亿元至12万亿元。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REITs市场建设。首先是保持常态化发行,尽快形成规模效应。完善项目培育、推荐、审核工作机制,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发行上市,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REITs试点范围,尽快覆盖到能源、水利、新基建等基础设施领域。尽快推进扩募项目实施,推动已上市优质运营主体通过增发份额收购资产,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是一个重点,要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凝聚合力,完善协作联动机制。持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沟通,推动明确REITs税收征管细则。推动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配置型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培育专业REITs投资者群体。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副院长张峥建议,目前采用“公募基金+ABS”模式,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可行方案,有利于及早启动试点,带动市场发展。但带来的问题是,产品结构层级过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要作出新的制度安排,降低产品创设与运行成本,推动REITs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壮大。据记者了解,关于REITs复杂结构问题,国办发19号文即《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及证监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都提到加快推动专项立法。
中金报告认为,我国REITs在当前宏观政策框架中的重要性正逐步提升。在中国公募REITs架构中,基金管理人担负基金运营管理的主要责任,其角色价值有望持续提升。“中国REITs市场仍将有较好的景气度和产品配置价值。”中金研究部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区房地产研究主管张宇认为,立足于新发REITs和存量REITs扩募,可以加快项目审核速度,以及考虑向商业不动产领域做一定拓展,进一步促进市场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