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国家发改委解读回应热点问题(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9-22 19: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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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系统谋划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总体思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编制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青藏高原、黄河、长江等9个专项规划,形成了“1+9”规划体系,明确了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二是逐步健全支持政策体系。按照统筹治理的思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生态领域中央投资专项从林、草、沙、湿等单项工程,调整为以区域治理为主的综合性工程。同时,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丰富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工具箱,探索构建生态治理多元投入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幅增加了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投资力度,启动实施了库布齐-毛乌素沙漠综合防治、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等一批重点项目。同时,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指南,引导各地按照生态系统演替的内在机理来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努力提高生态治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有关部门和地区一道,继续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持之以恒推动重大工程建设,切实筑牢和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争取创造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

积极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尽快出台

王心同在发布会上表示,为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制定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把生态保护补偿各项政策纳入法治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制定出台条例是巩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成果的现实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各地探索了多样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实现形式。在现有政策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将实践经验上升到国务院条例层面表达规范下来并予以提升,是稳定生态保护主体预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制定出台条例是破解生态补偿领域难点堵点,提升法治化水平的迫切需要。生态保护补偿涉及领域多、涵盖范围广、综合性强,现有补偿政策仍存在跨领域衔接、跨区域协作不够紧密的问题。加快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尽快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补偿周期不明确、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用法治文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制定出台条例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我国生态脆弱区、生态屏障区发展相对落后、低收入群体的比例比较高,是促进共同富裕重点帮扶保障的区域。加快制定出台条例,进一步健全长效补偿机制,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有利于提升生态保护主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别是促进农民农村实现共同富裕。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已列入2022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我们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以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化补偿为主体的框架体系,全力推动构建生态受益主体和保护主体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实现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贡献中国智慧。”王心同表示。


(责编:王震、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