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产险董事长顾越:趋势与挑战,创新与共享(2)
首先要创新设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适应“新四化”发展的法律体系。2022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明确了自动驾驶道路违法事故处理,填补了此前自动驾驶事故缺乏责任主体的空白,为全国建立法律体系开了好头。
其次要创新保险产品,建立适应“新四化”的保险产品体系。传统车险等产品,已无法适应“新四化”所带来的风险保障需求。根据当前对“新四化”的风险认知,除传统的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外,至少要创新开发里程保险、使用行为保险、电池租赁责任保险、智能设备责任保险、充电责任保险、系统集成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基本涵盖智能网联智慧出行的主要风险。
最后要创新商业模式,建立与“新四化”相关方的利益联合体。在“新四化”下,保险公司与主机厂以及智能设备、数据维护、系统服务等都是联合体。因此,如何从服务维护好客户、建立客户为中心的新商业模式,也是助力智慧出行的核心。
(责编:董童、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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