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涉及假冒羽绒服广告等(2)
2022年7月19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洪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7月13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洪某某经营的门店购买到宣称“治疗风湿、腰椎颈椎疼痛”的固体饮料及压片糖果,服用后感觉身体不适。经对举报者提供的四款食品送检,结果检出醋酸泼尼松(激素类药品)、吲哚美辛(镇痛类药品)等成分。经外围调查取证后,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对生产源头、中间委托商、下线销售代理展开全链条打击,一举破获以陈某某为首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团伙,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查获非法添加醋酸泼尼松、吲哚美辛等化学成分的涉案固体饮料及压片糖果共计1万余盒、半成品混合物760公斤。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涉案产品中非法添加的醋酸泼尼松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品,吲哚美辛为非甾体抗炎药,长期或者大剂量使用,容易引起蛋白质代谢紊乱、股骨头坏死、肝肾功能损害等副作用,甚至危及生命。该案快速全链条查处,是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神的体现,严厉打击了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为载体的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胡某某无证生产非法添加染色剂的食品案
2022年4月20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胡某某未经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和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成品牛肉(熟牛肉)118.1kg、生牛肉77.52kg、“洛阳旭日袋色”250袋、规格为25kg的焦糖色食品添加剂5桶等生产原材料和制作工具若干,罚款10.59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对胡某某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在从事熟牛肉生产加工,现场有“洛阳旭日袋色”250袋及相关制作工具及生产原材料若干,无法提供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或小作坊登记证明。经查,当事人胡某某未经登记于2020年3月开始从事熟牛肉生产加工活动,其在生产过程中为使生产加工的熟牛肉颜色好看,添加有外包装标注洛阳市某化工厂生产的“洛阳旭日袋色”。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盱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未经登记许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并在生产的熟牛肉中非法添加着色剂等物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其产品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本案查办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五、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重庆市顺鑫油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弄虚作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