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窗口期,科学推广“碳捕手”技术(2)
我国CCUS技术的起步时间与国外相差不多。“十一五”以来,我国不断加大CCUS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通过开展CCUS技术示范项目,积累了CCUS技术系统集成运行的成功经验。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成功开展每年10万吨规模的CCUS技术全流程示范项目,建成每年最大捕集能力为100万吨的碳捕集示范装置……
近年来,尤其是在“双碳”目标被提出以来,我国相关行业与地方在积极建设布局CCUS项目。
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2月启动了300万吨级的CCUS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0万吨CCUS项目在2022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海上千万吨级CCUS集群项目已签署谅解备忘录……
相关项目建设如火如荼,这一方面源于石化能源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的倒逼压力,另一方面源于各石化企业及单位热情拥抱涉及碳中和的各种新技术、新方案。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合理布局CCUS项目、引导其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高翔:CCUS是一个复杂的链式技术体系,其中,捕集、运输、封存及监管等环节是纯成本消耗行为,只有利用环节可产生收益。CCUS的整体成本将取决于二氧化碳利用收益与其他成本的叠加结果。目前,在大多数情况下,CCUS技术的应用成本远高于收益,技术的经济性不高,也就不被社会资本青睐。
要打造更多“碳捕手”,实现低成本运行是关键的挑战所在,需要不断推动CCUS技术和产业进行迭代升级。对于合理布局CCUS项目,我有以下三点建议。
首先,新上马的CCUS项目,应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不光实现先进技术的应用,还需要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全面的评估与规划,避免因过快决策与执行而忽略项目工程在未来长期运行中产生的问题,最终导致设备间歇性运行。与此同时,新布局的CCUS项目要尽量采用国产化技术,以高端装备自主可控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其次,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产业集群规划。由于电力、油气、煤化工分别处于CCUS技术产业链的不同位置,彼此的依赖度差异明显,目前油气企业向电力和煤化工行业购置二氧化碳的动力明显不足,形成典型的买方市场。区域产业集群有望协调企业需求的差异,有效衔接各环节,实现整体发展。
最后,期待相关部门出台CCUS技术配套激励政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比如通过完善碳市场交易,让CCUS项目也能参与到碳交易中等。
加快建设大规模集成示范工程
记者:您认为,在助力“双碳”目标方面,CCUS技术应该如何发力?
高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科技创新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向实现“双碳”目标的需求,加强新一代技术研发是当务之急。
要加快建设大规模全链条集成示范工程,超前部署新一代低成本、低能耗CCUS技术与装备,充分把握实现“双碳”目标预留的时间窗口期,争取到2035年初步实现商业化应用,到2050年在多个行业实现广泛推广。
记者:具体来说,您认为我国应该怎么做呢?
高翔:具体提三点建议。
首先,建议加大对CCUS技术的投入,支持CCUS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应用。
其次,建议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部署,制定推动CCUS示范项目产业化发展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涵盖CCUS技术建设、运营、监管及终止的制度法规和标准体系。
最后,建议加快开展大规模的集成示范,加速推进产业集群建设,逐步将CCUS技术纳入到能源和工业等绿色发展技术支撑体系。
(责编:罗知之、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