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体系?专家:强化节能提效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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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王绍绍)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性低碳绿色转型加速前进。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施行《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下称《办法》),在能源消耗重点工业领域,充分动员中央与地方的工业节能监察机构,联动督促工业企业依法、依规、科学用能,提高工业领域能效水平。
上海市节能中心副主任任庚坡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采访时表示,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国整体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办法》从节能降碳基础能力出发,重点从信息化监察机制、节能工作联络管理和规范化监察程序等方面推进工作,发挥了工业节能的源头把控作用,督促工业企业贯彻落实节能措施。
提升工业节能监察法规效力
《办法》规定,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从形式上,《办法》明确规定了实施书面和现场监察的程序措施。在具体的人员队伍上,工业节能监察应当由2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业节能监察人员实施,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将影响监察资格,且从事工业节能监察辅助工作的机构、人员,在需要条件下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有关专家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辅助工作等,此类措施或将助力监察自我约束的加强,提升监察过程的公信力。
“此次出台在国家层面完善了工业节能监察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工业节能监察机构的地位,也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理顺监察职能、提升工业节能监察法规效力的基础。”任庚坡说。
任庚坡表示,近年来,尽管工业节能监察的相关机制和程序越来越成熟,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例如工业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工业节能监察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等问题。
强化提高节能监察队伍能力
在执法队伍的制度和行为规范上,任庚坡认为,部分地方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上相对薄弱,未形成三级节能监察体系,且节能监察具有专业性、执法性的特点,工业节能涉及的领域广、技术要求高,需要由一支专业的队伍进行贯彻和开展。
《办法》将“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培训制度情况”作为对重点用能企业工业节能监察的重点内容,紧跟首要完成的“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情况”,强调对于工业节能监察领域双方人员责任意识的高度重视。
任庚坡表示,工业节能监察需要执法人员具有相应的节能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未来,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节能降碳基础能力建设,更加注重对相关标准规范、实施细则、监察实务等方面的研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
对于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落后淘汰机电设备执行情况等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任庚坡表示,应做到常抓不懈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工作效能。对于《办法》提出的节能监察工作新方向要加快制定“施工图”,早启动、早部署、早安排。
推进工业节能监察与信息化融合
当前,产业数字化转型方兴未艾,工业节能监察的工作形式也朝着信息化和专业化方向摸索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