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鉴别,后发货”承载品质信任“得物”服务商标入选全国十大商标保护案例(2)
此次“得物防伪包装”入选全国十大行政商标保护案例,意味着新型购物平台的服务价值和“服务商标”受到国家司法和行政部门的重视和肯定。“行刑衔接”打击侵权,不仅是从知识产权维度去保障消费,更是对提供价值的民营企业的保护。浙江省数字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高艳东认为:“消费者基于信任选择可证明商品来源与品质的服务平台购买商品,商品与服务商标已密不可分。然而在以往法律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难以真正体现服务商的品牌价值,且有混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嫌。本案针对得物等新兴的提供创新服务的在线市场服务平台,通过肯定其服务商标权益,保护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有利于服务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商品市场的繁荣。”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服务商标纳入刑事保护范围,使其享有与商品商标权利人同等的刑事保护。近年来,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合力持续打击“仿冒得物包装”案。2021年3月,得物App协同上海警方查获仿冒的“得物包装”130余万件,16名被告人因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该案也是警方破获的上海首例平台包装标识被侵权案,入选“2022上海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2023年,一团伙因仿冒并对外销售30万个“得物防伪扣”,被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上海杨浦检察院检察官罗宾认为:“以前是品牌被仿冒,现在平台被仿冒,是因为得物App‘先鉴别,后发货’模式保障消费者安心买到正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因此涉案商标承载的是消费者对品质的需求和信任。”
“生产、销售的假冒得物商标防伪扣流入市场后,给包装的假冒伪劣产品添上了非法‘保护色’,这不仅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会严重损害‘先鉴别,后发货’的新型购物平台所建立起来的商品口碑及商业信誉,应予以严厉打击。”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法官黄莺表示,“诚信的市场经济需要法治来保障,面对制假售假的新业态新挑战,一方面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从业者应引以为戒,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需知违法必惩。”
(责编:董童、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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