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的科技成果(2)
《专项行动》提出,持续开展赋智“深度行”活动。强化部省联动,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专业机构等在地方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深度行”活动,通过大会论坛、成果路演、供需对接、展览展示、产融对接等多种形式,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拓宽中小企业技术获取渠道,加速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优势产业集聚区率先开展“深度行”活动,支持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举办“深度行”活动,形成“月月有活动、季季出亮点、年年有成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培优扶强营造良好环境。
同时,促进大中小企业合作。落实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持续开展“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发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服务平台作用,助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最佳“合伙人”。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仪器设备、实验室等,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大企业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智带动、数据联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典型模式,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此外,加强产学研协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结对子”,支持中小企业围绕技术瓶颈和特殊技术难题“发榜”,高校、科研院所“揭榜”,建立联合式、订单式技术研发新模式,实现科技成果与中小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举办产教融合论坛和校企、校地对接会等活动,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到中小企业落地转化。
赋能检测、产权、推广
加速服务“体系化”布局
《专项行动》提出,推动成果中试熟化。建立周期短、效益好的制造业创新成果服务体系,加强成果中试熟化能力建设,为中小企业输送更多高成熟度成果。支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材料重点平台等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共建试验检测环境,建立协同合作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前期成果试验验证、中期中试熟化、后期批量化生产检测认证等全流程服务。制定并运用技术成熟度、制造成熟度等评价标准,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与成效。
同时,要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导航服务,优化企业技术路径选择与知识产权布局,加强高价值专利储备。优化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利优先审查,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专利“一对多”许可,加速向中小企业许可专利技术的进程。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加强“制造业知识产权大课堂”培训,鼓励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增强中小企业竞争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共同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