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区域性银行暴雷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2)
在监管业务方面,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共同构成了我国银行业监管的“三驾马车”。在市场准入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银监发[2006]12号)、《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银监办发[2009]143号)等相关规定推动了地方中小银行的跨区经营。但是,由于城市商业银行高速扩张导致风险暴露,2011年以后,中小银行的跨省规模扩张逐渐被收紧,监管机构更加重视中小银行的区域定位及通过日常监管提升其内外部治理水平。在商业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各地监管局和监管分局在中央机构的管理下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银监发[2015]53号),银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包括数据信息管理,以及各级监管机构间的联动监管。《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也指出:“银监会及派出机构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现场检查联动机制。”上述规定体现了中央机构、各地监管局、分局间的联动监管在商业银行日常监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银行监管既要强调监管责任单位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又要强调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建立有效的检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才能更好地发挥治理效应。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之后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13项改革措施中,有6项与金融监管直接相关,其中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指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组建后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介绍,其派出机构仍然保留原银保监会派驻各省和计划单列市的监管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包括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上述改革方案凸显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国家对地方银行业监管更高水平的要求。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和国际形势,笔者认为,应强化中央对地方金融业监管的领导,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的统一性,提升对跨区域经营中小银行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地方金融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地方金融监管业务能力,从而有效防范连续风险暴露。
(作者祝继高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作者李天时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
(责编:杨曦、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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