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原标题: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绿色发展 大家谈】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和“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论述凸显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
为城乡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提供动能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绿色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将经济增长限定在城乡生态环境系统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使城乡自然资源处于城乡利益主体共同保护、协同开发的状态,在坚持城乡并重、尊重城乡自然禀赋差异的前提下,运用政府或市场手段引导城乡生态资源要素流向,实现绿色化赋能;积极探寻“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途径方法,打破“两难”发展悖论;推动各类企业降本增效,建立绿色化生产模式,实现城乡两大地理空间界面生态自然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相统一。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倒逼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可有效约束城乡发展冲动,清除那些“挣环境钱、获污染利”的“劣币”,即城乡经济发展中那些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环境利益的“黑色”因素,要求城乡增大经济发展的正外部性,承担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为“良币”的存在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企业必须减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外部性,从而减少治污成本。这迫使企业必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大大降低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城乡应制定严格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从源头上筑高环境准入门槛,促进企业开展生产创新活动,淘汰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企业,倒逼它们调整发展方向和方式,以减少、消除过剩产能。
为城乡居民绿色生活与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生活环境。城乡美好生活品质的提升和环境民生福祉的增进,依附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带来的城乡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遵循生态环境与美好生活的共生逻辑,可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环境公共产品和生态服务,满足其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提升其对于环境民生诉求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并以乡村振兴对美丽乡村的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对宜居城市韧性发展的要求,重塑城乡绿色产业和绿色空间,将为民、惠民、利民的民生取向融于城乡绿色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全过程。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城乡居民全面自由发展。良好的城乡环境既为城乡居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资料,也会对人的心理健康、情操陶冶、心灵净化、个性养成等产生重要影响。试想一下,如果自然资源严重匮乏,城乡环境污染严重,居民生存环境恶劣,那么人类将处于维持基本生活的焦虑中,在果腹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诗和远方自然遥不可及,人的全面发展更是无从谈起。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要为城乡居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和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实现城乡地域系统良好生态环境与美好生活对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为城乡融合发展与文明共进提供助力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助推城乡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蓝图谋划中,城乡既是空间镶嵌、资源互补的发展共同体,也是诸要素流动互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城乡发展共同体和城乡生命共同体依赖于城乡环境统筹推进与综合治理:一方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践将能够重塑城乡居民的环境观念和环境行为,引导城乡居民建立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并使共同发展理念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认识基础和社会准则;另一方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够推进城乡同步进行绿色变革,理顺城乡间资源要素的流动渠道,提升城乡生态环境系统的质量及稳定性,为构建城乡生命共同体和城乡发展共同体奠定强大的绿色基础,真正走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建构美好生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