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到2027年,通用航空公共服务装备体系基本完善(2)
同时,适应未来城市空中交通需要,支持依托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以eVTOL为重点开展应用示范,支持举办相关赛事活动。面向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私人飞行和公务航空消费市场,在山西、内蒙古、上海、河南、湖南、海南、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通用航空+”应用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多样化低空旅游产品,推进“通用航空+旅游”应用示范。鼓励围绕航空培训、短途运输、农林植保、物探巡检等传统通用航空业务领域,在川渝、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规模化、常态化运行示范。
四是推动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5G、卫星互联网等融合应用,支持空天地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智联网技术和标准探索。鼓励地方政府将低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与城市运输系统连接。支持探索推进楼顶、地面、水上等场景起降点建设试点,完善导航定位、通信、气象、充电等功能服务,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的起降点网络。坚持通用航空标准化与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一体化推进,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协同发展。构建无人机质量保障及安全验证体系,加强针对工业级无人机及eVTOL的安全性可靠性评估验证,推动形成一批支撑适航审定的工业标准。支持高校加强通用航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设一批特色学院。
五是构建高效融合产业生态。《实施方案》提出,在无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新兴应用领域,鼓励龙头企业探索形成产品研制、场景构建、示范运行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加强与国际组织对接交流,推进双边多边合作,支持国内企业参与无人机、电动飞机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和标准制修订。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充分利用风险投资等金融手段,加强通用航空装备产业技术研发融资支持。推动组建多元化股权的通用航空装备租赁公司,鼓励保险公司为通用航空装备“研产销用”全产业链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精准引导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向通用航空制造企业有效集聚。
(责编:申佳平、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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