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原标题: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诚信是市场最宝贵的基石。资本市场的财务造假行为破坏了整个市场规则和诚信体系建设,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法也发布了财务造假典型案例,释放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有效遏制财务造假,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行为惩治力度的强烈信号。
全方位各环节打击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也是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打击重点。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鼓励“吹哨人”举报,压实投行审计等中介机构责任。对于“造假者”和“配合造假者”将立即查处,对涉及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有观点认为,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很严重,最后只是“罚酒三杯”,吴清表示,这些案例刑事追责都在进行中,绝不是“罚酒三杯”,有些人是要坐牢的。
今年以来,证监会对百余家涉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的人员广度、惩处力度和追责维度都大幅提升,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相关数据表明,2024年上半年,证监系统对A股上市公司开出1682张罚单(包含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工作函、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调查书等),相比去年同期的1364张增加了23%。
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3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如近期已将江苏舜天、ST锦港等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证监会将依法从快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刑事追责,绝不姑息。对于符合民事追责条件的,将通过支持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采取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代位诉讼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启动民事追责,依法支持投资者诉讼维权。如江苏舜天案,目前有关法院已正式受理投服中心递交的支持投资者诉讼申请,后续将依法启动民事追责程序。
“当前着力点是针对财务造假的新情况、新趋势,瞄准重点、精准‘爆破’,坚决破除危害尤甚的造假‘生态圈’。”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在顶层设计上,制定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方案,增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加强证券监管与各部门、地方政府数据共享,发挥合力,形成齐抓共治、有机衔接的监管协作格局。
此次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对于证券发行人、主办券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财务造假主体,根据各自过错予以相应刑事与民事打击。
惩首恶打帮凶
在财务造假案中,往往证券发行企业的大股东和实控人是财务造假的首恶,首先应予以严惩。同时承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怠于履行“看门人”职责,参与或配合财务造假,严重损害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影响了市场投资信心和国家金融安全,也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