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墙售电”大范围推广卡在哪儿(2)
《通知》规定,电网公司可对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收取“过网费”。但这个“过网费”减去了输配电价中的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每千瓦时仅可能收取0.015—0.05元费用。如果在同一电压等级之下,“过网费”甚至为零。
在此之前,电网公司收取的“过网费”“系统运行费”一般都在0.2元/千瓦时以上。
当前,电网是按照所有用户的最大负荷设计的。虽然“隔墙售电”交易双方减少了从电网购买电量,但电网建设时仍需将交易双方的用电负荷纳入考量,这意味着由电网企业承担兜底供电保障。高赐威说,分布式新能源如果采取“隔墙售电”,卖方和买方固然能实现双赢,但这对电网公司而言是亏损的,而且这是以整个系统为之兜底为代价的。
如果交易双方不经过现有的输配电网,而是建设一条专线,那么离开了政策扶持,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经济性并不占优。此外,这样做还会导致现行电网“责、权、利”关系失衡,电网企业售电或输配电价收入减少。
因此,高赐威认为,想用好新能源,就要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隔墙售电”若想真正取得突破,需重新厘定责权利关系,对电力价格进行结构性改革,促进新能源项目投资,推动节能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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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售电”好处多
随着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的提升,绿电消纳问题日益显现。
推进“隔墙售电”,意味着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发电量可在较大范围内与多个电力用户交易,不必再局限于绑定一个用户,有利于解决“自发自用”模式下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业主面临的电费难收等问题。相比全额上网项目,“隔墙售电”可使新能源项目业主获得相对较高的交易电价。
业内人士认为,“隔墙售电”将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拓宽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售电渠道、提高收益率。
此外,“隔墙售电”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也有正向作用。“隔墙售电”可以增加发电企业的现金流收入,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降低对国家电价补贴的依赖。同时,行业可以通过市场竞争配置,形成良性循环。不仅如此,“隔墙售电”还能缩短电力输送距离,减少输配电成本,助力用户侧工商业企业降低整体用电成本;加之消费绿电可以不占用能耗指标,还能加快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减少碳排放。
(责编:罗知之、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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