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关键驱动力(2)
一是完善人工智能发展顶层设计,为赋能新质生产力谋篇布局。应全面推进涵盖算法、数据、深度合成等领域的人工智能立法工作,依据不同应用场景进行分级分类监管,为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针对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智能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推动财税、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齐发力,实施靶向精准扶持。此外,综合考虑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推动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形成各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特色路径。
二是释放人工智能创新动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应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在智能芯片、大模型算法及框架等基础关键技术和产品上取得突破,打破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技术制约。另外,着力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联动的人工智能创新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基于市场需求促进创新要素有效配置,助力人工智能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三是加强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根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革新和产业智能化转型的实际需要,深化高校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培养改革,促进学科融合,自主培养一批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学科的高层次基础理论人才和复合型创新人才。此外,面向全球引才引智,构建“引育留用”全链条人才服务体系,重点引进具有基础科学、信息技术及交叉学科领域背景的顶尖科学家和青年人才,形成激发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源动力”。
四是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集群成势。结合各地基础和优势,围绕产业链搭建多层次集群创新平台,集成和开放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和创新高地。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间数据共享、业务联动与资源共享,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而形成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生态,打造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的集群优势。
(作者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责编:王震、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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