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真金白银”激励经营主体更新设备(2)
根据《通知》,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此前有关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少数优惠信贷资金沉淀在经营主体账户中,未及时划付至供应商账户,影响政策实施效果。此次,中央财政完善贴息标准,明确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对沉淀的优惠信贷资金不予贴息,意在更好引导经营主体及时划付资金,加速资金流转,加快经济循环,加力形成投资和消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又联合发布《措施》,将中央财政贴息比例提至1.5%,加力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经营主体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政策协同形成合力
如何让政策红利真正变为支持经营主体的“真金白银”?怎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为推动财政贴息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财政部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强化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形成政策合力,多方统筹配合、协同发力,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上述负责人说,大规模设备更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任务重、要求高。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经营主体自愿申请、银行自主审贷;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财政、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共享财政贴息、备选企业名单、项目清单、再贷款清单等信息,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相关贷款投放。
该负责人还提到,财政部门将主动履责,会同发展改革、行业管理及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经营主体了解贴息政策和操作流程。21家商业银行作为落实贴息政策的重要执行者,也要积极作为、下沉服务,落细落实各项支持措施,主动对接经营主体,有效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丁明磊建议,要加强资金信息管理。财政、发展改革、行业管理和金融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部门及时获取和传递有关贴息资金使用的信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贴息资金的拨付速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支持企业设备更新项目顺利开展。
“要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收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措施,提高政策适用性和有效性。”丁明磊说,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高效。
(责编:杨曦、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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