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市场环境 提升发展质效(2)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上持续发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两年来,我们连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医药、建材、汽车、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监管执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协调司司长周智高介绍,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60件,罚没金额超过25亿元,推动市场竞争秩序稳步向好。
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方面,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1900余件,实行简易和非简易案件的繁简分流审查机制,上线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业务系统,提升案件审查质效。同时,支持指导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推动形成企业主动合规、政府有效引导、社会广泛支持的多方共治格局。
“要更高水平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根基。”周智高指出,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健全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从4个方面提出了“19个不得”的明确要求,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为破除地方保护、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加强监管执法方面,市场监管部门纠治了一批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依法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集中清理工作,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制度刚性约束,整治了一批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外地经营者等行为,坚决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责编:孙红丽、申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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