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税信息报送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秩序,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12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规定》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
超九成平台商户税负水平不会受新规影响
2022年以来,税务部门在天津、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5省市开展网络销售、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报送涉税信息试点,参与试点的平台、平台内商户和从业人员普遍感受到“三不变、一变化”。
“三不变”是指互联网平台企业只需依法履行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其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平台内合规经营的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和商户税负不会发生变化,因为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一变化”是指少部分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行为的经营者,特别是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者,其违法行为将因此得到有效遏制,税负会回归正常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规定》主要目的是通过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更加精准地打击平台内经营者虚假申报、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平台内绝大部分合规经营的企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部分中小微企业受财务专业性等因素影响,可能在申报纳税方面存在一些不合规的现象,但也不必担忧。”施正文进一步解释,当前平台内超过九成的经营者都是中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一直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在现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其本身所需缴纳的税款很低或者基本不用缴纳。《规定》实施后,这类企业规范了自身税务申报,企业税负依然不会变化。
专家认为,真正会受到影响的,只有那些存在恶意刷单、虚假营销、偷逃税款等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商户。一些商户反映,平台经济内卷严重,个别商户为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竞争,不仅扭曲了市场的真实供需关系,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更侵害了依法纳税企业的合法权益。
“将这部分纳税人的税负提升到税法规定的正常水平,提升到和绝大部分依法依规经营企业的同一水平,是税收公平的应有之义。”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说。
有效维护税收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平台经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迅速发展壮大,但与此同时,一些平台存在恶性竞争、虚假申报等行为,损害平台经营者合法权益,干扰市场机制的合理运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多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件,暴露出个别平台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意识不强,依然心存侥幸偷税漏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影响市场经济公平竞争。
从近年来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偷逃税案件看,不论是明星网红还是带货主播,涉税信息无疑是查处违法事实、界定处罚标准的重要依据,涉税信息共享的不充分也给了不法分子偷逃税款可乘之机。
“事实上,我国2019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就要求平台承担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现在出台的这项规定,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的进一步落实。”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