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应抵制自杀游戏而非恶搞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皮艺军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林靖耘
记者:据报道,阿根廷一名12岁女孩自杀并拍下过程,警方怀疑与一款MOMO自杀游戏有关,此游戏被称为“蓝鲸2.0”。多国警方发布通告要求家长警惕。近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发文提醒,请家长老师关心、关注孩子,必要时报警求助!但我们调查了解到,目前MOMO在国内基本是被恶搞,我们联系了一系列的声称被骚扰的网友,发现很多都是合成的图片。
皮艺军:此类所谓的游戏本身是消极的,它能够引导自残、自杀这些行为。虽然这款游戏目前在我国被恶搞,但也有潜在的危险性。
记者:据了解,“自杀游戏”的发起者利用了青少年的好奇心与轻生意念,并采取了一整套类似于邪教或传销的“洗脑机制”,让诸多青少年相互感染,被称为网络精神强制。总体来看,这种游戏通过不断地说服改变参与游戏青少年的认知结构,并对其灌输新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最终通过降低思考判断力,让青少年做出类似自杀的举动,其危害不可估量。此类“伤害自我”的游戏和行为,目前为何会被恶搞成为玩笑?
皮艺军:这个现象可能与目前的文化背景有关系,大众处在“娱乐至死”的环境中,没有认真严肃地对待问题,都是抱着消费和娱乐的心态。从此类游戏本身来讲,它有一个很明确的指向性,它是针对少年而不是青少年,就是针对年纪较小或者说是初中这个年龄层的孩子。从主体来说,这个年龄的孩子正处在“游戏人生”的时候,对他们来说这是个适龄游戏。这些游戏有一些比较隐蔽的设计,它会让玩家进入游戏的情境中,当玩家投入进去后会严格遵守游戏设计者的安排和管理者对他们的控制,最后这些设计者达到挤占孩子时间和打破他们正常生活规律的目的,最终也让孩子丧失一些社会功能,比如对话功能,隔离了外界对他们的危机干预,也就很难让他们产生危机意识。另一方面,这个时候的孩子自我认知也比较差,对生命的意义认识不成熟,从自残到自杀是一个引导的过程,当孩子克服了对痛苦的逃避和恐惧之后,对死亡可能也就不再害怕。还有就是这些孩子对这些游戏有一种自发的迷信和自觉的认可,可能就把这个游戏当成生命,变成生活的全部,而成年人就不会轻而易举当真,他们对这些游戏的玩法很难理解。
记者:如果现在将这种游戏过分恶搞甚至娱乐化,是否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皮艺军:这种趋势肯定是有的。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恶搞这种形式,让孩子先熟悉这个游戏,再慢慢把游戏进一步升级。蓝鲸游戏和MOMO游戏内在的机制是相通的,前者有一个具体的任务或者要与管理者互动,它受到规则和管理者的监控。MOMO游戏如果升级了就很有可能趋向蓝鲸游戏,产生自杀这种后果。两者很相似,都是选择对生活感到无意义、绝望的人群。我们对此要保持警惕。
记者:对这种具有伤害性的游戏应有最高程度的警惕。如何才是最高程度的警惕?即使其还处于萌芽状态,也不应该有丝毫懈怠,毕竟青少年安全是不可践踏的社会底线。对于目前的恶搞行为,您认为该如何应对?
皮艺军:第一,我们的网络监控在发现这种恶搞现象时就应该防微杜渐,在这个苗头出现时就掐断它。如果这个时候还去观察和放任一段时间,当这个游戏升级后,我们就很难控制了。
第二,我们要去了解这个游戏内在的原理是什么。
第三,家长要关注孩子,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
第四,如果只把这个事情定义为恶搞,那么谁都不会去重视,现在要重视这件事并制止这件事。我们要把对这个游戏的科学分析和结果告知公众。目前看来,这个游戏还停留在恶搞,但任其发展下去很可能就有自杀、剥夺生命、精神摧毁等后果产生,因此我们必须重视。
记者:对于此类有可能诱惑唆使年轻人自杀的行为,是否有相关的立法?如何劝导青少年远离这类游戏?
皮艺军:我们目前有对网络方面的管理,但不是很具体。比如,对游戏的审查就不具体。应该把相关的法律做一个链接,比如可以借用治安法律法规里对传播淫秽、暴力、色情相关信息的规定。对于利用传播媒介对他人身体或生命造成伤害的,可以把这个作为一个条件对网络运营商或者引进游戏的人进行制裁。
国外目前有针对青少年网络安全比较详细的法律,我们现在对网络管理的内容还比较空泛,我认为未来应该制定更加具体的规范。我建议建立关于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防止青少年接触不良媒体,也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媒体、网站或者个人进行制裁。除了影视作品以外,还包括子游戏及其中的内容,这个内容包括暴力、色情、恐怖,这三个内容可以作为子游戏具有负面效应的标准。法律也应该更加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对这方面也应该有一些更明确的司法解释。
如果我们能够披露这些游戏的危害性,让大家意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和关注这件事的必要性,就会有相应的政府部门和公务机构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