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固体饮料等食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16 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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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抽检监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声称或“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重点检验与宣传用语相关的物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涉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要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时间安排为:第一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第二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2020年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