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
中国证监会主席: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
中新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15日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净化市场生态,进一步取信于市场。
易会满指出,依法合规经营是市场经济下任何企业必须恪守的行为底线,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更要带好头、做表率。当前,疫情对一些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对于正常的业绩波动,相信市场和投资者是能够理解的,但是绝对不能说假话、编故事、做假账,更不能借疫情之名“大洗澡”或者“炒题材”,这既是市场的基本约束,也是监管的底线。这次证券法修订大幅强化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证监会将用好用足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职权,加大惩处力度,强化监管震慑。
一是突出执法重点,集中优势资源查办财务造假等大要案,推动一案多查,对相关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并及时向市场通报。
二是分类施策,体现科学监管。区分实质违规与形式瑕疵,区分受疫情影响与借机造假,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责任,既体现监管的严肃性,又体现监管的精准性。
三是以案为鉴,通过个案处置的“小切口”,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基础制度,强化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敬畏“上市”的意识,压实合规责任。进一步完善救济赔偿机制,加快推动刑法修订,通过代表人诉讼、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发挥市场监督、媒体监督、投资者监督等多渠道合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强化科技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易会满强调,新证券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违法行为确实发生在新证券法施行前,目前仍处于调查、审理阶段的案件,证监会将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执行,但证监会将贯彻新证券法精神,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抓紧推进积案清理。
易会满进一步指出,对于违法行为虽然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在持续发生和产生严重危害的,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严加惩治。通过推动构建起自律管理、日常监管、稽查处罚、刑事追责、集体诉讼和民事赔偿有机衔接、权威高效的资本市场执法体系,严肃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还资本市场一片海晏河清。(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