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眼里的民法典:通俗易懂的存在 中国智慧的体现(2)
翻开厚厚一本的民法典草案,几乎找不到太多艰难晦涩的词句。即便像是“人格权”这样抽象的法律概念,草案也用“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 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这样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表达。
“民法典采用体系化科学化的编纂模式,但是其概念和知识体系都是来源于生活现实的,即使是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和规范,其语言也是平易近人的”,孙宪忠指出,这为学习法律、贯彻实施法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为民法典是最贴近生活方方面面的。
如其所言,民法典草案对民众生活中可能涉及的具体事项,都作出明文规定:“大”到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小”到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就是民法典的特色所在,它不是政治口号,”孙宪忠说,民法典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现实,都要落到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团体身上,“而且要落实到我们从事民事活动的分分秒秒,时时刻刻”。(完)
【编辑: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