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武器应对“滥诉” 中国是否需要外国国家豁免法?
一段时间以来,以美国一些政客为首的国际人士借疫情对中国提倡“滥诉”。中国应如何拿起法令兵器维护本国正当权益,在本年全国两会上受到关怀。
集会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提交了一份发起,号令加紧拟定外国国度宽免法,切实维护中国国度及国民法人权益。发起一经提出,北京代表团代表中高出35人联名签署并向大会提交了该议案。该议案今朝已被大集会会议案组吸收并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
作甚外国国度宽免法?
马一德向记者表明说,国度主权宽免原则是现代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在调解国度行为和国际干系中发挥着重要浸染。跟着经济成长,国度越来越多参加国际民商事来往,一国当局与他王法人、自然人间的国际民商事纠纷越来越多。为此,世界上许多国度拟定了外国国度及其工业在海内告状与被诉的专门法令——外国国度宽免法。
“用更通俗的话来说,中国拟定外国国度宽免法后,中国国民就可以在中王法院告状外国当局或外国当局的代表。”交际学院国际法系副传授王佳暗示。
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12月,连系国大会通过了《连系国国度及其工业统领宽免合同》,旨在以国际合同形式增强关于国度及其工业的统领宽免法治和法令确定性。2005年9月14日,中国当局签署了该合同。但停止今朝,中国尚未拟定全面系统的国度宽免法。
立法须要性安在?
跟着当当代界国际来往不绝深入、全球化历程加速,国度已频繁参加全球经贸勾当,由此带来的斗嘴抵牾亦激增。专家认为,在此配景下,外国国度宽免法立法须要性凸显。
马一德指出,中国当前仍遵循外国国度及其工业绝对宽免的一般原则,中国的当事人无法在海内法院对他国提告状讼,这既增加了诉讼本钱,也令中国当事人正当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当前全球经济情况产生巨变,可以预见中国在将来成长中将碰着更多国度宽免问题,并对国度宽免办理的计策提出更高条理要求。
在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杰看来,未拟定外国国度宽免法之前,中国从法令层面有效应对他国“滥诉”之举,更多处于一种被动职位。拟定中国的外国国度宽免法,从主动性角度来说值得努力思量,至少可以或许在法令层面形成一种主动抗衡。
另外,法令具有明晰指引和预测浸染,亦将直接浸染于人的行为,从而有效调解社会干系、不变社会秩序。马一德举例说,一部明晰完善的外国国度宽免法将给以在华外国投资者一个明晰预期,担保其在经济规模与中国当局产生争端时可以或许顺利地通过司法途径获获接济。
立法从那里着手?
近期,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度借新冠肺炎疫情臭名化中国甚至提倡所谓“索赔”。马一德指出,这些所作所为不只是对国度及其工业统领宽免这一国际法原则的蹂躏,也是国际霸权与强权主义的浮现,但同时也再次说明中国拟定外国国度宽免法的紧要性和现实性。
他发起,中国应按照时代情况变迁,从头慎重地对国度宽免法则举办审视,由绝对宽免原则转向国际主流的限制宽免原则,“这不只是局面所趋,更是维护中国及其活着界各地的工业和本国国民法人权益的有效手段”。
王佳亦指出,实行限制宽免原则已成为当前国际立法趋势。在她看来,原则上国度仍应享有宽免,尤其在其从事民众职能、政治职能之时。但当今国际社会中,国度越来越多卷入贸易投资勾当等非政治规模,因此亦需要在享有宽免的同时保存必然破例环境。(完)
【编辑:李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