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滥用小我私家书息现象频现 专家发起拟定相应礼貌(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8 07: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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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收集提供数据信息一方的法律责任,一些严重情形应在刑事法律中加以体现,可考虑将机构作为信息泄露相关罪名的刑事责任主体,将泄露或滥用的情况控制在源头。此外,将这一问题纳入企业或平台的征信机制中,建立相关企业或平台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承诺制度,防止低成本滥用。”刘爱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