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6月起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六类途径可选择(2)
“按投靠途径申请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迁济落户”。“夫或妻投靠在济一方、父母投靠在济子女、子女投靠在济父母,在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其中,属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除上述落户地址外,其在济一方为人才集体户成员的,可在该集体户落户。其他亲属投靠在济近亲属家庭户落户。”
第六,其他情形落户。这是对按意愿落户政策提供的兜底落户途径。特别是对灵活就业人员,消除了其落户障碍,可以在其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新政策规定:
“对在本市按上述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或市内迁移,可选择在现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与此同时,为方便群众按上述途径办理落户,进一步简化了落户手续,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选择相应落户途径确认材料,即可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平台“民生警务”或济南公安“e警通”进行预受理和咨询;属人才或非驻济高校学生落市、区(县)人才集体户的,还可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智慧落户系统”申办。所需申报材料有户籍记载或能够通过实有人口系统、部门信息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部分政策关键内容解释
对新政中比较关键的词语及不易理解的内容,在此进行详细说明,方便大家理解。
(一)按人才、居住、就业途径落户,所需申报材料有哪些?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
2、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凭证或相关认定部门出具的认定凭证(限按人才途径落户),就业确认材料(限按就业途径落户);
3、区分不同情形提供:随迁亲属关系材料、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二)按亲属投靠落户,所需申报材料有哪些?
1、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
2、亲属关系材料、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限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
(三)按人才、居住、就业、亲属投靠途径落户涉及的“近亲属”含义是什么?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按人才、居住、就业或其他情形落户途径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以及按投靠亲属途径落户的,父母也含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投靠除父母以外亲属,需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同意投靠落户的书面声明。
(四)办理相关落户需要提供“亲属关系材料”,主要包括哪些?应如何提供?
“亲属关系材料”主要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及协议书、判决书、公证书、申请人或关联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能够体现亲属关系的凭证材料。凡户籍登记已记载的不再提交。按各类途径落户涉及随迁、投靠、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落户的,需区分不同情形,凭相关材料确认。
除“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及人才、居住、就业途径落户外,其他落户涉及近亲属关系,确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材料的,凭双方出具的声明办理。
(五)新政策提供了多个落户地址选择,主要包括那些?应如何选择?
在本市有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应在该房屋处落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