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查看构造治理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5)
董桂文:保护民营经济事关就业保障、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年共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22327人,同比上升48.7%。其中,排在前5位的罪名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653人,同比上升354.9%,占16.2%;寻衅滋事罪1895人,同比上升47.7%,占8.4%;盗窃罪1671人,同比下降8.1%,占7.4%;诈骗罪1319人,同比上升10%,占5.9%;敲诈勒索罪1191人,同比上升99.5%,占5.3%。同时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年不批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14358人,不捕率29.4%,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7个百分点;不起诉13025人,不起诉率15.9%,较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6.4个百分点。
同期,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23件,同比上升13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2件,同比上升246.8%;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08件,同比上升25.8%。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4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40件,同比上升133.3%。
记者: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有哪些检察办案数据可以与我们分享?
董桂文:服务和保障民生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更是检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的应有之义。全国检察机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严惩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年共批捕55635人,起诉60654人,同比分别上升3.2%、1.6%;坚决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常见侵财犯罪,共批捕323236人,起诉393587人,同比分别上升9%、5.1%;坚决惩治“黄赌毒”犯罪,共批捕189842人,起诉239136人,同比分别上升3.4%、7.1%;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捕4979人,起诉11184人,同比分别上升7.6%、下降9.5%,同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55.9万公斤,假药和走私药品2.9万公斤;用心看护“祖国的花朵”,一以贯之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7563人,起诉62948人,同比分别上升18.9%、24.1%,对校园欺凌暴力犯罪批捕1684人,起诉2948人,同比分别下降39.5%、35.8%,等等。这方面的数据有很多,我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
记者:2019年是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后的第一年,从数据上能看出哪些变化?
董桂文:2018年12月,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正式实施,并由最高检开始向全国检察机关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型办案机制和运行模式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比如刚才提到的不捕率、不诉率双双上升,分别比上一年增加0.3个百分点、1.8个百分点,说明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发挥对刑事犯罪的过滤作用;再比如检察官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意识进一步增强,2019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提前介入39861件次,同比上升44.8%,占同期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件数的1.6%,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并且主动介入占比增加,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共主动介入10528件次,同比上升61.7%,占提前介入总数的26.4%,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又比如更加注重发挥审查逮捕阶段的作用,2019年,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82463人,同比上升67%,占逮捕人数的26%,同比增加9.9个百分点,这一数据上升的重要意义在于后续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案件量减少,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退回补充侦查466923件次,同比下降2.8%,占需办理案件的28%,同比减少3.3个百分点;还比如审查起诉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办案周期缩短,2019年需要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共2521741人,同期审结2177184人,同比上升9.1%,审结率为86.3%,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以山东为例,2019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约32天,同比缩短7天。
记者:网络被骗的事例经常见诸报端,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办案数据有没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