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案宣判 一渔民获刑1年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03 21:24:04
浏览

  长三角首例犯科猎捕、杀害中华鲟案宣判,一渔民获刑一年

  长三角首例犯科猎捕、杀害国度一级重点掩护野活跃物中华鲟案件开庭审理。

  6月3日下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来由上海铁路运输查看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邢某某犯科猎捕、杀害中华鲟一案。

  汹涌新闻记者从庭审中获悉,被告人邢某某因犯犯科猎捕、杀害贵重、濒危野活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需抵偿因犯科猎捕杀害中华鲟所造成的国度水生野活跃物资源损失4万元,并向社会公家谢罪致歉。  

  上海铁路运输查看院指控,2019年8月6日,被告人邢某某驾驶自购渔船从江苏省启东市连兴港出发,在没有取得捕捞许可证的环境下,行至上海市崇明区佘山岛北面水域实施捕捞,并用机轮劈水网拖网功课两次,捕捉花鲢、鲈鱼及一只疑似中华鲟个别。

  邢某某将上述渔货品从拖网上取下时,发明该疑似中华鲟个别无活力但尚未灭亡,即将该中华鲟鱼个别连同其他渔货品一并放入船上冰柜内举办冷藏,欲自行食用,后驾驶渔船至上海市崇明区奚家港西岸新渔船厂闸门口休整。

  2019年8月7日破晓,上海市崇明区渔政法律人员至邢某某渔船上查抄,在船上冰柜内查获违法捕捞渔货品及疑似中华鲟灭亡个别一只,遂移交公安构造继承侦查。后经司法判断科学研究院对该疑似中华鲟个别举办DNA及年数判断,确认涉案灭亡鱼体为中华鲟,年数约为1龄-2龄,系幼鱼。上海野活跃植物判断中心出具环境说明,中华鲟系国度一级掩护野生水活跃物。

  2019年8月7日,被告人邢某某由公安局构造传唤到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法事实。

  2020年5月14日,上海铁路运输查看院以犯科猎捕、杀害贵重、濒危野活跃物罪对邢某某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备案受理该案。

  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日,上海铁路运输查看院也提起了该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抵偿4万元并向社会公家谢罪致歉。上海铁路运输查看院多次走访价值认证机构,就中华鲟的整体代价举办咨询相同。经价值认定,涉案中华鲟的整体代价为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备案当天,5月14日下午,《上海市中华鲟掩护打点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集会会议表决通过。为一种鱼立一部法,这在处所立法史上尚属首次,开创了为海内特有物种立法的先河。

  在6月3日的庭审现场,上海铁路运输查看院暗示,被告人邢某某犯科猎捕、杀害国度重点掩护的贵重、濒危野活跃物,其行为已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犯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该当以犯科猎捕、杀害贵重、濒危野活跃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邢某某认罪认罚,在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惩罚。

  最终,法院作出上述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