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副财长详解“一竿子插到底”的非凡转移付出机制
中新社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 陈溯)本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中国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12日详细解释了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当天在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许宏才表示,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做法,是宏观调控方式的制度创新,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工具,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资金范围。主要是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人民币相关资金。
二是细化分配流程。根据正常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特点,分门别类地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
三是实施台账监控。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
四是压实地方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当好“过路财神”,及时将资金全部下达市县,也要将更多自有财力下沉基层,不做“甩手掌柜”。市县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以民生为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五是加强监督问责。财政、审计、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许宏才表示,具体操作方案已经明晰。中央财政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基层的资金具体包括: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部分,主要是应对疫情对经济、财政的影响而单独设立;列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特别国债不列入财政赤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给地方;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增量和存量部分,疫情冲击导致财政收入下降,新增的财政赤字补充这一部分资金来源,纳入正常转移支付范围;地方新增财政赤字。
许宏才表示,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