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伤人事件频发 最高查抄看发起剑指窨井“吃人”
最高检第四号检察建议剑指窨井“吃人”
推动多部门合力开展窨井盖问题治理
□ 本报记者 周斌
小小窨井盖,一下牵动了国家七大部门。
6月12日下午,一场聚焦防治窨井“吃人”的会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作为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派员参会。
这也是该协调小组首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受邀派员参会——此次会议主要是为了落实最高检发出的第4号检察建议。
窨井“吃人”事件频发
最高检为何会关注窨井盖?
时间回溯至2019年11月,湖北一男童坠入绿化带无井盖窨井中身亡,该事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此后,多地坠井事件被披露,引起最高检领导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至2019年新闻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
窨井“吃人”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维护群众权益,检察机关义不容辞。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要求最高检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文件,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通过司法手段推动完善窨井盖问题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此背景下,今年3月16日,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聚焦当前涉窨井盖相关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少,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适用罪名不准确、罪责刑不相适应,窨井管理部门疏于、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履职不当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规范从严惩处涉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有针对性地打击涉窨井盖的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在制定指导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对近年来涉窨井案件情况进行了调研。”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说,从收集到的案例来看,仅2019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的案件就有155件,死亡16人。
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井盖与地面凸凹不平(49件,约占31%);井盖缺失(54件,约占35%);井盖老化、破损、变形(23件,约占15%);井盖松动、错位(18件,约占12%)。
“此类事故频发,与窨井盖存在权属关系复杂,责任单位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有密切关系,暴露出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元明说。
今年4月28日,最高检在与住建部进行充分研究后,第4号检察建议“诞生”了。
第4号检察建议发给住建部的同时,抄送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单位,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住建部落实检察建议
“请贵部在收到本建议书后及时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井盖问题治理,并在2个月内向我院书面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最高检第4号检察建议在结尾处这样写道。
字数近3000字的第4号检察建议内容详尽具体,涵盖全面,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最高检关于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的检察建议书,对窨井盖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作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分析,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体现了最高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6月12日,住建部副部长姜万荣在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会上说,要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工作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