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诲局:全港中小学须辅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节
中新社香港6月18日电 香港特区当局教诲局18日向全港中小学发出告示,提供有关展示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的指引,指示所有中小学须辅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节。
教诲局讲话人说:“《国歌条例》已于本年6月12日正式刊宪生效。按照条例,教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诲发出指示。《国歌条例》的精力是尊重国歌,任何人不行果真及存心侮辱国歌,或不妥利用国歌。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时机,让学生进修赞美国歌,并辅导学生国歌的汗青及精力,以及奏唱国歌的礼节。”
讲话人强调,国旗、国歌及国徽都是一个国度的象征和符号,任何一位国民都必需予以尊重。造就学生对百姓成分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诲的重要进修宗旨。让学生认识本身国度汗青、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和法令等各方面的成长,造就他们的国度见识,更是学校教诲应有之责。学校须教诲学生认识本身国度的国旗、国歌及国徽,这是德育、国民及百姓教诲的一部门,有助增强学生对百姓成分的认同。
讲话人又说,中小学必需在举行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出格行政区创立日(7月1日)、国庆日(10月1日)的勾那时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教诲局并强烈发起,学校在重要的日子及出格场所,譬喻开学日、开放日和结业礼等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并勉励学校按期展示国旗及区旗,以及奏唱国歌。
讲话人暗示,教诲局会与学界保持细密联结,并因应环境,为相关进修提供适切支援,以协助学校推展有关事情。(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