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阶梯交通法“别车”入刑 自行车别车也要罚(2)
值得一提的是,新《阶梯交通法》还把自行车别车行为列为“故障驾驶”危险行为,对14岁以上、3年内违反两次的人员,处以介入安详进修或5万日元(约合33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的惩罚。把自行车的别车行为列为惩罚工具,这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日本法令把自行车界说为“轻量车”,属于车辆的一种,因此自行车原则上应在马路上行驶。但因为日本阶梯普遍狭窄,设有专门自行车道的阶梯更是少之又少,加上连年来公众康健意识的晋升,骑自行车出行增加,且利用自行车派送外卖的人员也大幅增加,自行车与汽车抢路的环境越来越严重,常常产生自行车与汽车的交通变乱。
日本警员厅本年2月发布的陈诉显示,尽量连年来日本全国交通变乱总数呈逐年递减趋势,但与自行车相关的交通变乱却一直保持较高数量,使得自行车相关变乱在所有交通变乱中所占比例不绝增加,2019年其比例高达21.1%,创连年新高。在各类自行车相关的交通变乱中,骑车时打手机、戴耳机听音乐和速渡过快占绝大大都。
新《阶梯交通法》把自行车别车行为界说为“故障驾驶”,详细包罗以故障汽车、摩托车及其他自行车的通行为目标逆行堵路、危险接近平行车辆、变道、不须要的急刹车、不绝按铃、不保持车距、违规超车等7种行为。如产生自行车别车,对14岁以上、3年内有两次危险行为的人员,将处以介入安详进修的惩处,如不介入将被处以5万日元(约合33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原《阶梯交通法》划定的自行车“故障驾驶”行为有14项,包罗闯红灯、醉酒骑车、硬闯道闸挡杆、在指定路段不姑且停车、违反人行道通行要领、违反步行者专用阶梯的车辆行驶义务、骑刹车不良的自行车、无视通行克制标识、不遵守人行道行车道区分要求、在阶梯一侧行驶时故障路人、违反交错路口安详行驶义务、故障交错路口优先行驶车辆、违反环形交错路口安详行驶义务、违反安详骑车义务。在原《阶梯交通法》中自行车一直被作为“交通弱者”加以掩护,新法把自行车别车列入惩罚工具,事实上是对连年来呈现的自行车相关交通变乱增加倾向,出格是“弱者作恶”现象从法令上加以类型和截止。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