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涉黑案宣判:被告人假充当局职能部分横行乡里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7-15 0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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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充当局职能部分行使社会打点职责

  济宁中院对杨彦军等29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屈庆东

 

  克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彦军等29人涉黑案举办二审果真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由济宁中院院长冯爱冰接受审判长,济宁市人民查看院查看长宋晓磊出庭推行职务。

  经审理查明,邹都市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公司)附属于邹都市供销相助社连系社,于2003年12月挂号注册。2006年3月,安庆公司历经数次股东改观后,转变为由民营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持股的民营企业,被告人杨彦军为该公司司理、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全面认真安庆公司的事情。

  杨彦军为了更好地操作安庆公司特许策划烟花爆竹的资格,攫取更大经济好处,通过招募队员、购置装备,重整、扩充“稽察大队”,壮大公司实力,先后吸纳了被告人张亮、来存胜、潘光亮等25人成为稽察队员。自2008年1月起,在邹都市辖区内有组织地对烟花爆竹策划勾当实施暴力稽察等违法犯法勾当,形成组织布局不变、人数浩瀚且主干成员根基牢靠、层级和职责理解、具有必然经济实力、形成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涉黑组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法35起,犯科搜查犯法5起,挫折公事犯法1起,伪造、变造国度构造公函、证件、印章犯法4起,伪造公司、事业单元、人民集体印章犯法2起,隐匿管帐凭证、管帐账簿犯法1起,实施违法行为48起,致使1人轻伤二级、7人轻微伤,造成多部车辆产生交通变乱,强拿硬要及存心毁损财物代价约100万元,严重滋扰粉碎了内地群众的出发糊口秩序和安宁祥和的社会情况。

  杨彦军为获取暴利,任意提高商品价值,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好处;通过鞭策公司职工上访,滋扰当局决定,抵抗其他烟花爆竹企业进入邹都市场,维护安庆公司在邹都市烟花爆竹策划市场的绝对支配职位,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市场的准入、策划、竞争秩序。

  同时,通过暴力殴打、站场示威等暴力威胁手段挫折国度事恋人员正常法律,对依法查处安庆公司车辆违章的民警举办长时间的侮辱,扰乱法律构造正常办公秩序;通过伪造当局公函、印章,骗领行政法律证,为组织成员配备假警服、假警车及警用器械等手段实施违法犯法勾当。

  据相识,杨彦军以“烟花办主任”“市烟花爆竹认真人”“烟花办联结员”身份欺骗群众,为其组织、率领的“稽察大队”披上正当外衣,假充当局职能部分行使社会打点职责,横行乡里,逼迫蹂躏糟踏群众,在邹都市烟花爆竹销售、消费市场形成犯科节制,严重粉碎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2月27日,邹都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组织、率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彦军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对被告人潘光亮、来存胜、张亮等人以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别离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对以杨彦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工业,及组织成员通过违法犯法勾当或其他不合法手段克扣的工业及其孳息、收益,以及用于犯法的作案东西、物品依法予以追缴、充公。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彦军等18人不平,提出上诉。二审中,济宁中院构成合议庭举办了审理,通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原审讯断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治罪精确,量刑适当,审判措施正当,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