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顺菜”被查后溘然发病 索赔16万元被判驳
老人超市“顺菜”被查后发病,索赔16万元被判驳
法院称,司法不支持“谁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日前,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传递一起案件,65岁的楼某某到某超市购物,结账后“顺走”物品。超市发明后找其谈话,老人在谈话进程中溘然发病,家眷遂向超市索赔近16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并无过失,驳回楼某某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楼某某一方不平提出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21日上午,楼某某到某超市购物。出门的时候被超市事恋人员拦下。因为事恋人员发明老人的神色有些差池,手上的环保袋也有些差池劲,通过磨练小票,发明环保袋中的莲藕和洋葱并未付款。事恋人员当即将这一环境向认真人讲述,认真人加入后将老人搀扶着进了办公室。
就在进了办公室没多久,楼某某溘然头晕,后有吐逆、尿失禁等症状呈现。超市认真人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抢救电话。其间,超市事恋人员对楼某某实施了推拿、擦拭、敞衣透气等简朴救济。
公安民警达到现场后,和超市事恋人员将楼某某抬到路边大树下,超市事恋人员为楼某某垫放了纸板,一同期待120救护车救助,并由民警叫来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为楼某某抢救,直到楼某某被120救护车救走。经医院诊断,楼某某为脑干出血、呼吸衰竭、高血压病、脑出血后遗症。
随后,楼某某转入杭州某医院继承治疗。楼某某住院期间,某超市事恋人员给楼某某送去了2000元现金。楼某某因为医疗费等损失的问题与某超市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超市抵偿各项损失159572.31元。
诸暨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某超市提交的证据及两边当事人的庭审告诉,可以证明楼某某存在购物不付钱的不诚信行为。某超市作为销售商品的超市,以营利为目标,当其发明顾主有商品未付款等不诚信行为时,有权予以避免,并采纳初法式查相识、口头品评教诲等适当法子。按照楼某某自述、某超市提供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也反应某超市事恋人员和楼某某系正常交换,并不存在言语或肢体斗嘴,故法院认为某超市对楼某某不存在侵权行为。
楼某某既往有高血压、脑血管意外病史等,该次病发系因其自身购物未付款被发明后,情绪颠簸所致。楼某某病发后,某超市事恋人员为其推拿、擦拭、敞衣透气、呼唤120救护车,且在期待120救护车的进程中,为节减救治时间,将楼某某抬到路边大树下,并用纸板垫在身下。别的,出警民警叫来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为楼某某做抢救。故某超市在楼某某病发后已尽到了努力施救义务,遂认定其没有过失。
综上,诸暨法院认为楼某某存在不诚信购物行为,过失在先,某超市未对楼某某实施侵权行为,且在其病发后处理法子恰当,故楼某某要求某超市抵偿各项损失159572.31元,依据不敷,该当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划定,讯断驳回楼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楼某某不平,提出上诉。绍兴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案,诸暨法院暗示,楼某某因在超市购物未给两件低代价蔬菜买单被抓包,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突发花去巨额医疗费,从这一点看,其际遇令人同情。然而,法院不会因为“谁伤”而判“谁有理”, 也不会因为“谁闹”而判“谁有理”。司法不会让任何一个守法者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过失买单。任何人违反法令划定,违背社会主义焦点代价观,因自身过失造成倒霉效果只能由自身包袱。对比之下,守法之人将得到法令的掩护、公理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