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动漫人物屡陷著作权侵权风浪 如何判定侵权与否
侵权与否要看有无组成实质相似
cos动漫人物屡屡陷入著作权侵权风浪专家阐明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林银婷
克日,“王祖蓝cos葫芦娃被判侵权”的话题激发烧议。
关于上海美术影戏制片厂诉安徽卫视《来了就笑吧》侵权案,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安徽卫视和节目建造方北京世熙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建造的节目侵害了上海美术影戏制片厂享有的信息网络流传权,要求当即遏制播放“葫芦兄弟”的相关内容,并抵偿上海美术影戏制片厂10万元经济损失及2000元公道支出。
之后,演员王祖蓝的事情室颁发声明称,王祖蓝只是在2016年受邀介入了当期节目,录制全程身着利害条纹针织衫,并未以“葫芦娃”形象举办cosplay,今朝网上传播的配图也并非王祖蓝在节目中表演内容,因配图激发的相关纠纷和争议均与事情室及王祖蓝无关。
cosplay即脚色饰演,是指妆扮成动漫、影戏中的人物形象的行为。cosplay原本是一种粉丝行为,是一种乐趣喜好。连年来,cosplay逐渐成为商演、直播、综艺等营利性勾当中较为常见的形式。与此同时,因cosplay激发的著作权侵权案例也多如牛毛。
cosplay大概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如何界定?《法制日报》记者举办了采访。
脚色饰演风靡一时
侵权争议几回产生
连年来,cosplay被很多人利用效仿,cosplay侵权案件也随之而来。
2019年,上海美术影戏制片厂有限公司曾告状影戏《陆垚知马俐》,认为影片中男主角路垚(包贝尔饰)身着“葫芦娃”衣饰举办演出,组成对著作权的侵害以及不合法竞争行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影戏拍摄目标不在于仿照“葫芦娃”,影戏情节亦完全差异于《葫芦兄弟》,不是纯真再现“葫芦娃”的艺术美感和成果,而是反应主角年数特征,属于著作权中“公道利用”的景象。因此,被上诉人的行为未加害上海美术影戏制片厂作品的改编权、掩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流传权等著作权。
上海常识产权法院在二审时认为,影戏中,人物形象为回收“葫芦娃”衣饰元素的真人造型,固然这与动画形象在头饰、坎肩及颈部嫩叶的搭配上有些许雷同之处,但这些衣饰元素部门并不光独组成作品,并且被诉侵权影戏脚色形象在脸型、眉形、四肢比例等多个方面与权利作品区别明明,未利用“葫芦娃”脚色造型的实质性部门,两者在整体造型形象的表达上存在实质差别,不组成实质性相似。二审还指出,影片中衣饰元素的仿照行为及相关片断情节虽具有搞笑结果,但观众不会对“葫芦娃”权利作品发生误认,因此也不组成不合法竞争。
另据(2015)金婺知初字第142号民事讯断书显示,在优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华市第一百货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刊行权、展览权、演出权、信息网络流传权纠纷案中,被告利用肖恩羊系列卡通形象模子及系列卡通形象毛绒玩具用于贸易宣传推广勾当。同时,被告布置人员饰演为肖恩羊,在江北店和东阳店商场内与客户互动。
法院认定,被告利用小羊肖恩系列模子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小羊肖恩系列卡通形象美术作品享有的展览权。被告通过微信公家号多次宣布含有小羊肖恩侵权模子的照片、小羊肖恩形象的文章等举办贸易宣传,以渲染空气、聚积人气,并可供网络用户点阅、下载,组成对上述美术作品信息网络流传权的侵害。被告的事恋人员装扮为小羊肖恩的形象,在商场中与顾主互动发放礼物,加害了权利人享有的演出权。
是否组成实质相似
成为侵权判定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