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院取证像记者暗访?情况公益诉讼面对多重逆境(2)
“生态修复费用是多少、赔偿金归谁、怎么管理使用、怎么修复等问题缺乏配套机制,一些执法部门对追究损害赔偿责任认识不一,积极性不高。”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帮元说。
3 诉前检察建议屡屡沦为“一纸空文”
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通过“对簿公堂”以法律判决来强制解决只是路径之一,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整改则是更为常用的手段。但目前,诉前检察建议,效果并不理想。
文昌市冯家湾海域长期放置大量“绝户网”非法捕鱼,文昌检察机关先后于2016年、2018年两次向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但该局重形式、轻效果,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并没有全面履职,致使辖区海域定置网非法捕捞现象长时间、大面积存在。
为此,检察机关只好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海洋渔业部门遂被判令其在6个月内整改落实。“不触及痛处,谁都不会重视。”负责整改工作的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洪忠师说。
在海南西部临高县的一次违法建筑占用海防林的调研中,检察机关发现两家船厂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向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局虽回复了检察机关,但并未对两船主抗拒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查处,也未对两造船厂进行拆除。
万泉河水源地牛路岭自然保护区多年来存在套种槟榔等经济林上万亩、“蚕食”天然林现象,保护区生态遭到大面积破坏。但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近一年半时间内,原林业主管部门琼海市农林局、现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虽就此开展了一些调查,向部分违法者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理,也未按检察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更没有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方案。不得已,检察机关只能提起诉讼。
刘本荣说,一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起来遭遇的阻力大,难以突破,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心被追责、影响政绩,对检察建议书敷衍塞责甚至不配合,公益诉讼成效整体上面临很大的反弹风险。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顺华认为,要啃下公益侵害这块硬骨头,通过一份检察建议、一场案件起诉往往难以奏效,仅运用诉前检察建议、起诉、支持起诉等法定方式也有明显局限。海南检察机关正探索“调查报告+检察建议”“个案监督+类案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借势发力”“民事公益诉讼+回头督促”“办案+联席会议”等方式,用组合拳打好捍卫公益之战。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