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分:大力大举提高在乡老复员武士糊口补贴尺度(2)
对开国前插手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报酬的城镇老党员调解糊口津贴尺度,每人每月提高50元,补贴尺度调解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8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680元。已享受优抚工具抚恤补贴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津贴尺度,仍按每人每月50元尺度发给糊口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津贴的处所,津贴尺度低于上述尺度的,凭据补差原则发给津贴;津贴尺度高于上述尺度的,仍按原津贴尺度发给津贴。中央财务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市,按上述补贴尺度的25%布置补贴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出产建树兵团按上述补贴尺度的50%布置补贴资金。
通知称,此次调解尺度所需中央补贴资金,由中央财务布置,另行下达。处所各级有关部分要当真落实处所应布置的资金,切实增强资金打点,担保实时、精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糊口补贴费发放到优抚工具等人员手中。
【编辑: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