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香港国安法黎智英等获准续保 12月须向警方报到
外洋网9月1日电 据港媒报道,乱港头目、“壹传媒”首创人黎智英、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等10人因涉嫌得罪香港国安法,8月10日被警方拘捕,获准保释候查后须于1日到指定的警署报到。几人1日获准续保3个月,须于12月1日或2日再向警方报到。
据大公函汇全媒体报道,1日中午,黎智英与“支联会”成员何俊仁一起进入旺角警署报到,期间两人不发一言。至黄昏6时46分,黎智英完成报到后走出旺角警署,登上私家车分开。周庭则于下午3时许到大埔警署报到,延至黄昏6时许分开警署。周庭称,须于12月2日再到大埔警署报到。
报道称,黎智英儿子黎见恩没有现身,动静指他改至下周一(7日)向警方报到。1日早,黎智英另一个儿子黎耀恩到将军澳警署报到,约40分钟后,走出警署。
此前,人民锐评曾发文指出,黎智英获准保释,并非“纵恶释凶”,而是让罪恶更好地伏法于法令的公理之举。香港是讲法治的处所,尤其是涉及国度安详的案件,更需要举办大量细致准确的侦查取证。在将疑犯移交裁判法庭提讯之前,香港警方举办扣押的时间不能高出48小时。可是,黎智英多年来勾搭外力、祸港乱中的罪行罄竹难书,警方难以在短短两天之内就完成精准侦查取证。在把握翔实证据之后,警方仍可将黎智英们再行拘捕并予以告状。在香港司法制度中,保释并不便是“放人”,疑犯仍然要受刑事追究,之后仍要开庭审理是否组成犯法。(外洋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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