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公布对梁莹处理结果:取消导师资格 调离教
12月15日 据南京大学新闻网站消息,12月12日,南京大学警示教育大会在仙林校区召开。大会通报了教育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针对梁莹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南京大学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
同时,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梁莹涉嫌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报道称,以她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中文文献超过120篇,但在过去几年中,其相关学术成果陆续被删除。在那些期刊官网上,对应页码处也已无法查看。一家学术平台上仍能检索到论文条目,但页面已显示“404”(无法查看)。当日,南京大学表示成立调查组。
对于报道内容,梁莹称,上述情况只在自己学术生涯最早期,即2005年以前出现。“刚读研究生,学术刚入门,不懂规范,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10月26日晚,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梁莹透露,自己已向学校提出辞职。原因为“媒体的炒作,个别同事、学生和群众非常恶毒的攻击,(给我)造成了非常大的人身伤害。所以现在也是生病了,觉得也没有必要再这样(继续工作),觉得太累。”梁莹称,鉴于这些,自己向学校提出了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