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2020年森林覆盖率须超23%
11月20日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消息,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95立方米,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
资料图: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开展2018年“树上山”雅玛里克山秋季义务植树活动。 记者 刘新 摄
到2035年,国土生态安全骨架基本形成,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050年,迈入林业发达国家行列,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确定的具备条件的4240万亩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以及2017年国务院批准核减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2020年前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统筹耕地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的关系,逐步将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易地扶贫搬迁腾退耕地等不宜耕种耕地,特别是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需要的退耕地及禁垦坡度以上坡耕地纳入工程范围。进一步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全面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着力加强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全面落实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规划,大力加强京津冀区域绿化,抓好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持续推进长江、珠江、太行山、沿海和平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加快长江、珠江两岸造林绿化,重点加强“长江经济带”,南水北调中线区域,洞庭湖、鄱阳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南北盘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护岸林建设。加快太行山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强化沿海基干林带、消浪林带建设和修复,增强生态防护功能,提升防灾减灾御灾能力。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布局,科学设置网格,综合治理田林路渠,构建配置科学、结构合理,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启动实施国土绿化“百县千场”行动,重点推进国土绿化100个重点县、1000个重点林场建设。实施好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浑善达克、青海湟水规模化林场试点,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推进实施粤桂琼沿海、浙闽武夷山北部、湘鄂赣罗霄山等一批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南平、江西吉安等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大力培育和储备珍稀树种及大径级用材等森林资源,到2020年建设国家储备林700万公顷。开展国家储备林典型林分经营模式研究和推广示范,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持续推进防治荒漠化工程。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大对大江大河上游或源头、生态区位特殊地区石漠化治理力度,认真抓好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防沙治沙和沙产业发展。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实施封禁保护。建设150处国家沙漠(石漠)公园。认真抓好灌木林平茬复壮试点工作。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落实地方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强化防沙治沙执法督查,依法保护沙区植被,巩固防沙治沙成果。
着力强化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继续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工程,力争2020年前完成1750万亩已垦草原治理任务。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科学规划围栏建设路线,落实围栏管护责任。科学选定人工饲草地建设地点,合理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和地表水建设人工饲草地。推进南方草地保护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南方草地资源,恢复和增强南方草地植被生态功能。完善草原保护建设工程管理措施,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发挥实效。
开展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推行以工程措施稳固山体、生物措施恢复植被的林业治山模式,实施乡村山体创面、矿山废弃地、污染地植被恢复。加强乡村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提升乡村生态资源质量。积极培育高效用材林、特色经济林,发展竹藤花卉及林下经济。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成20000个国家森林乡村、森林人家。
稳步推进城市绿化。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城市片林、风景林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城郊森林公园等各类公园及城郊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努力扩大绿地面积,不断提升景观效果。加快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稳步增加人均绿地面积,着力提升城市绿地总量,构建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到2020年,建成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和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360个国家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