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煽动非法“占中”者被控6项罪名 今日判决
九名煽动非法“占中”者今日判决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非法“占中”始作俑者戴耀廷等9人被控煽惑公众妨扰等罪名,法庭将于9日做出裁决,引发香港社会关注。
9名被告分别为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及牧师朱耀明,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和邵家臻,以及“学联”前常委张秀贤、钟耀华和“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9人共被控煽惑公众妨扰等六项罪名。
连日来,这几人大打“悲情牌”。据香港《明报》8日报道,戴耀廷7日声称,如果真被判刑将视判词内容,或会实时提出上诉并申请保释;至于在香港大学的教席,他称将放假至6月30日。另一名被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7日称,他与母亲共进晚饭,并会把书本收拾好,对刑期“心里有数”。8日,9人中唯一女性被告陈淑庄在脸书专页以“暂别”为题称,她从小到大都不敢行差踏错,“公民抗命”对她来说“是好遥远的事,更莫讲话可能坐监”,但因“占中案”,她9日将在犯人栏等候裁决。
被告邵家臻称,如果罪名成立,可能会被判社会服务令,甚至坐监3至9个月。根据《基本法》,立法会议员如未得主席同意,连续3个月不出席会议又没有合理解释、或犯有刑事罪行被判监禁一个月以上,并经立法会出席会议议员2/3通过解除职务,就会丧失议员资格。另一被告李永达可能会被判入狱3个月至1年半。有港媒8日批评称,戴耀廷等乱港分子之前声称“承担罪责、不做抗辩”,如今面对控罪又辩称若罪成会提出上诉云云,实为前后矛盾。
非法“占中”期间的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在谈及当年的处理手法时称,“忍辱负重,是因为要做对香港最好的事”。他称,警方当时绝对具法律授权,但若实时执法,可能导致整体形势恶化。曾伟雄呼吁,设立辱警罪或侮辱执行职务公职人员罪。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4年时间检控实在拖得太长,会有人质疑这么大型的违法活动,为什么只控告零星数人?对彰显社会公义和执法都不理想。大律师马恩国强调,所有政治诉求都应在法律框架内,以合法手段争取。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说,非法“占中”9人和支持者只顾思考自己的所谓理念,却站在了香港市民利益和“一国两制”利益的对立面。
2014年9月28日,以戴耀廷等为首的乱港分子,在外国势力及乱港传媒配合下,发动长达79日的违法“占中”,道路堵塞,社会撕裂,受误导的示威者以争取所谓“真普选”为名,冲击政府管治、侮辱攻击警察。香港《大公报》8日评论称,“占中三丑”当初信誓旦旦的“爱与和平”变成空话,更为“港独”冒起埋下祸根,但最终的沉重代价将由香港巿民埋单。